摘要: 关于禁止销售冥纸、冥币等丧葬用品的通告 为了革除丧葬陋习,倡导文明祭祀,净化城市环境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《殡葬管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规定,现就全县范围 ...
关于禁止销售冥纸、冥币等丧葬用品的通告 为了革除丧葬陋习,倡导文明祭祀,净化城市环境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《殡葬管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规定,现就全县范围内禁止销售冥纸、冥币等丧葬用品行为通告如下: 一、自即日起,全县范围内严禁任何形式的非法销售冥纸、冥币等丧葬用品行为。 二、已购进的冥纸、冥币等丧葬用品的零售单位,限期于2020年3月28日前,将所购物品退回原生产、批发厂家,逾期不退的将依法收缴。 三、冥纸、冥币等丧葬用品生产批发单位要守法经营,不得将相关物品销售给容城县区域内的零售单位或个人,违者有关部门将依法追溯并查处相关单位,情节严重、数额巨大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。 四、各乡镇政府、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大巡查检查力度,严厉打击非法销售行为。 五、对拒不执行有关要求、暴力阻碍行政执法的,公安部门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。 六、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。 容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容城县民政局 2020年3月27日 |